关于做好校园节粮、节水、节电“三节”工作的通知
img{max-width: 600px;}
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2015】89号)文件精神,为了营造校园低碳环保的良好氛围,请广大师生员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粮、节水、节电“三节”的好习惯,增强节约环保意识,自觉杜绝浪费行为。
1、 节约用水
珍惜水资源,自觉做到爱水、惜水、节水,严格做到“人走水断流”。发现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及时报修,努力把浪费控制在最小程度。
2、 节约用电
人走灯灭,离室关电,避免“白昼灯”和“长明灯”,并尽量多采用自然光。使用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后,应及时断电,以减少待机损耗。
3、 节约粮食
“粒粒皆辛苦”,节约粮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不铺张浪费,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饭盒和筷子。
近年来,日渐增多的灰霾天气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国家也大力提倡节能减排。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从你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习惯,大家共同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
学校能源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作者:李银星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