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期】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我校共建“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
本报讯 1月22日上午,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暨南大学共建“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框架协议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南沙区委党校举行。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丁红都,区长袁桂扬,副主任李自根、曾进泽,秘书长王洪涛,我校校长胡军、副校长宋献中等出席了仪式。
仪式上,宋献中和李自根代表双方签订《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暨南大学共建“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框架协议》。仪式由袁桂扬主持,丁红都、胡军分别致辞。
胡军在致辞中强调,研究院作为南沙新区与暨南大学全面战略合作的载体,将暨南大学的人才智囊资源和科技创新资源,与南沙新区的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相结合,实现智囊和决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政策设计与探索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南沙新区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他表示,研究院将紧密结合南沙经济社会和自贸区发展的重大需求,整合全校资源,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目标”的建设思路,在研究团队、成果智库、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交流等方面加强建设,力争将研究院打造成为广东自贸区发展的专业研究智库、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培训交流的高端平台。
丁红都在讲话中指出,双方共建研究院,将在自贸区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广东自贸区建设,有助于南沙新区在自贸区制度创新研究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示范,提升影响力。他希望研究院尽快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组建一支固定的专业研究团队,做好自贸区基础研究,搭建好权威发布平台,建设好资料文献库,发布自贸区蓝、白皮书,力争建设成为全国甚至世界知名的自贸区研究院,产出一批学术价值高、实操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广东自贸区以及南沙新区的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在一年多的筹建过程中,南沙管委会和我校已举行了近10次洽谈会,目前,双方对研究院建设方案已基本达成共识,为确定研究院发展的顶层设计与研究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研究院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为研究院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和暨南大学双方委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各1名,下设3个研究中心,分别为金融创新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国际贸易与粤港澳合作研究中心、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在研究院正式挂牌之前,研究院已采用“边工作,边筹建”的模式,开展自贸区的具体研究工作,已向南沙管委会提交了《自贸区南沙七片功能区的设置与粤港澳合作》等10多份研究报告并开通了研究院的网站,搭建了研究院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框架;1月7日起,研究院已安排3名工作人员长期入驻研究院与借调南沙自贸办,从事常态理论研究和自贸区筹建的实践工作。
(发展规划处 林涛 图/党委宣传部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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