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实验室综合安全检查的通知

By 王睿 at 2015-04-21 • 12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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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中心、所)实验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将于4月23日-28日在我校联合开展“五一”实验室综合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时间

被检查单位

检查组

4月23日上午9:00-12:00

医学院

第1组

药学院

第2组

4月23日下午2:40-5:00

临床学院、大气所、生物医学转化研究院

第1组

信息学院、光子所、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

第2组

4月24日上午9:00-12:00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第1组

理工学院、环境学院

第2组

4月24日下午2:40-5:00

文学院、外语学院、新闻学院

第1组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

第2组

4月28日上午10:00-12:00

珠海校区

请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检查安排工作。同时,未交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情况的单位请尽快报送材料至行政楼327房。
联系人:林育明;联系电话8522006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4月21日
 
作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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