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By 李洪 at 2014-05-04 • 150点击

  
各位导师:
根据《关于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学位办便字20140303)与《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31号)文件精神(附件1-2),要求建立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
“专家管理系统”是国家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类调查研究、评议评审和政策咨询中,选取专家人员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的平台。“专家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决定我校教师能否参与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类评审活动,为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咨询和决策赢得话语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的更新与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在我校担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全部专职或兼职人员(含境外人员);且同意将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关键信息,提交给教育部全国学位与研究教育专家管理系统使用的人员。
如不能准确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或不同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的导师,视为其放弃参与全国、省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各类评审评议活动。
二、系统填报时间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于5月15日之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研究生系统界面-导师系统-专家库-专家简况表栏目进行专家信息确认与提交工作。系统使用操作说明见附件3。
三、填报内容
专家信息更新与确认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和联系信息。其中个别信息(如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专家类别等)最终以管理部门认定的数据上报教育部。
特别注意事项:
(一)关键信息采集
证件号码,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的采集。学位中心届时将通过此项信息启动第二阶段专家信息自我更新和维护工作,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通知专家完善研究方向等其他个人信息。
(二)同一专家只报送一次,一位专家最多可以填写两个一级学科。仅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其专业学位领域等学科信息暂按其归属学科门类所在一级学科填报,具体专业学位领域信息待学位中心启动第二阶段专家信息更新过程中补充完善。
(三)同一专家既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学术学位导师类别与专业学位导师类别同时填报;如同一专家仅属于其中一类型导师,另类型导师类别填报为“其他”。
(四)校外兼职人员需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以及该工作单位是否属于学位授予单位。
四、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及全体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家信息的更新与确认工作。
为使全体研究生导师和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迅速熟练导师专家信息系统操作,学校召开系列导师专家系统操作宣讲会(会议时间控制在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内容
参加人员
备注
2014年5月5日(周一)下午14:30
行政办公楼430会议
导师专家系统操作宣讲会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和研究生工作秘书
 
2014年5月6日至9日
(会议时间20分钟)
各学院自定
导师专家系统操作宣讲会
各学院导师
各学院根据需要预约学位办以便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学位办便字20140303号-关于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pdf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504093633824.pdf ))
附件2:学位中心[2014]31号-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pdf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504093641930.pdf )
附件3:暨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确认系统操作说明.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504093648239.doc )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8日
 
 

作者: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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