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科组:
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调整工作是我校优化学科结构,调整学科布局的有效手段,今年广东省将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可行方案和建议,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处将在4-5月期间围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导师和学院意见。为保证调研取得实效,请各学院、学科组围绕国家有关政策(附件1)和拟调研的提纲(附件2),组织导师广泛讨论。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处采取定点调研和受邀参加研讨的形式到学院或学科组听取意见。
请学院或学科组将可安排学校进行调研的时间提前3天报学位办,以便统筹安排。
联系人:研究生院 龚老师,电话:85227877.
发展规划处林老师,电话:85220471
研究生院 发展规划处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目录
(1)《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2)《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5/201403/165556.html )
(3)《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5/201403/165554.html )
(4)《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5/201403/165555.html )
(5)《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65/201403/165556.html )
(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材料已下发学院)
附件2:调研提纲
(1) 学院对于学位点撤销和增设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2) 学院或学科点对于各一级学科重点和优先发展的二级学科以及部分二级学科关停并转的建议
(3) 仅有二级学科授权的学位点,今后的建设计划和目标
(4) 校内拟增设一级学位点的条件和要求
(5) 对拟自主撤销的学位点,有关导师安排和学科建设目标的建议
(6) 被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学位点的追责建议
(7) 学术型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的条件和要求
(8)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议
(9) 其他
作者: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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