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By 周乐平 at 2014-03-18 • 86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22号)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2014年珠江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特聘教授如从校外引进,需明确到岗时间。
2.递交材料截止时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5:00前,请各学院将珠江学者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处人才办(行政楼722室)。3月27日起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3.所有材料需要申请人和需要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并请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应表格中签名盖章确认。
联系人:许智、周乐平
  联系电话:85227283
  电子邮箱:otalents@jnu.edu.cn (mailto:otalents@jnu.edu.cn )
3.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
《2014年申报珠江学者岗位学科基本情况表》、《申报珠江学者人选基本情况表》、《2014年暨南大学珠江学者申报汇总信息表》一式1份(签名、盖章)。
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具体包括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3名校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
电子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均需要电子版本,请打包发送,其中附件要求PDF格式,可参照附件2中模板。
二、 重点注意事项
1. 限额申报
我校推荐的人选和岗位(连人带岗只算一个)不得超过15人(岗),各单位学院推荐的人选请注明排序。
2. 岗位要求
以重点学科申报珠江学者岗位的,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九轮重
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或国家部委最新公布的重点学科;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申报的,平台必须是省级以上的重点平台;以目录外二级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申报岗位的,必须是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规定程序,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珠江学者岗位既可单独申报,也可连人带岗一同申报。一级学科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申报,二级学科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二级学科目录申报。原已在一级学科设立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岗。同一学校相同学科或涵盖学科不能同年申报。
    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后三年内无聘任人选,该岗位自动撤销。
3. 人选条件
年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年龄不超过
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以及境外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得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012年以来连续两年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今年不再接受申报。
4. 业绩材料不能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
 
 
附件:
1. http://www.gdhed.edu.cn/main/www/170/2014-03/343865.html 
  2. 申报相关表格:申报相关表格.rar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318094142470.rar )
       3.相关参考文件:申报相关文件.rar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318094152672.rar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作者:周乐平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