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3年所得超过12万元教职工自行纳税申报相关注意事项的紧急通知
校内全体教职工:
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局要求,我校2013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不含公积金及社保)的教职工,必须在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自行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符合年所得超过12万元条件的教职工,按时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1、如果不确定年所得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可选择以下方式查询:
(1)登陆我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jnu.edu.cn/)进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我们会根据税局提供的参考名单提示是否需要申报,登录后请查看“系统消息”栏目的提示。
(2)直接登录广东省地税局http://www.gdltax.gov.cn (http://www.gdltax.gov.cn/ )电子办税服务厅查看纳税明细信息并进行申报。
2、登陆税局网站必须填写个人手机,并凭手机接收的验证码进行申报,因此请各位教职工务必本人进行登陆和申报。
3、遗失密码处理:税局为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纳税人密码修改后单位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人员均无法查看,因此如遗失密码需本人凭身份证明材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重置密码手续,办理手续请见附件一。
4、具体申报操作请见以下附件:
附件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网上申报操作指引(暨南大学).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30505244830.doc )
附件二:年所得超12万元网上纳税申报PPT操作指引.ppt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305052514618.ppt )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85220058;联系邮箱:ocwc_kj2@jnu.edu.cn (mailto:ocwc_kj2@jnu.edu.cn )
财务处
2013年3月5日
作者:钟响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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