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有关工作的通知

By 孟祥磊 at 2014-02-14 • 136点击

各级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团中央决定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及团组织,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有关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4〕1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级团组织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类表彰分别推荐一名候选人(单位),于2014年2月20日17:00前以学院(直属机关)为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3份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至团委公共邮箱jndxxtw@126.com (mailto:jnutw123@126.com )。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我校可向上级团组织推报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候选单位或个人各一个,学校团委将对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择优上报。
联系人:孟祥磊 联系电话:13924079522
 
附件: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通知.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214033642502.doc ) 
暨南大学团委
2014年2月14日
 
作者:孟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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