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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收回纵向科研经费“立项费”额度的通知
By 钟响阔 at 2014-01-03 • 85点击
校内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现行各类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招待费是不属科研预算范围之内,也是纵向科研经费禁止开支的一项。2010年开始,我校已取消对科研经费“立项费”额度下拨,当时对于2010年以前下拨的额度学校没有回收。2013年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局对我校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行审计,经审计检查,提出我校部分项目经费中列支与科研无关包括餐费和业务招待费,超出开支范围并责成我单位对存在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基金委审计局。2013年12月31日上午,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召集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被审计的部分项目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对暨南大学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抽查审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会议上经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讨论研究,为防止今后出现同样的问题,根据会议精神,决定收回2010年以前已计提目前仍有余额的“立项费“额度。
特此通知!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作者:钟响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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