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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的通知
By 林宝勇
at 2014-01-02 • 127点击
at 2014-01-02 • 127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第一,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换。组织开展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特别是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和消防器材乱摆放等问题。
第二,加强消防巡查。根据消防安全“户籍化标准化”的要求,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大楼加强消防巡查,如实登记每日巡查、防火检查等情况,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与教育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活动,重点是对于灭火器材和消防栓的使用、火灾应急疏散等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全体师生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假前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象为实验室、各学院重点部位(大楼)、生产经营单位。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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