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举办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预发)
at 2013-11-04 • 113点击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委会:
为推进“宁静致远工程”的实施,以培养学生“志存高远,崇尚学术,渴求知识,至臻学业,多面发展”为工作抓手,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同时集中检阅学生“挑战杯”的备赛成果,为参加全省、全国“挑战杯”竞赛做好准备,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3年11月至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竞赛领导小组,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二)设立竞赛评委会,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专家指导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本届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的相关竞赛工作。
三、参赛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
(一)2012年和2013年获得立项的“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类项目原则上均须参加学校本届竞赛;2013年立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赛,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报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参赛。
(三)接受学院获奖的未获学校立项或临时报名的参赛作品。
四、竞赛方式及步骤
按照全省、全国“挑战杯”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本届竞赛的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竞赛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
(二)11月20日前,各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培训和指导,并自行举行院级竞赛。
(三)11月25日前,获学院银奖以上的参赛者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在校团委红网下载,须装订在作品正文前面),并将参赛作品报送至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的参赛作品报送至作品负责人的所在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将本单位参赛作品及汇总表(在校团委红网下载)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3室)。参赛作品要求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不接受个人申报和寄送作品。
(四)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举行校级竞赛复赛。校竞赛评委会以书面评审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五)12月中旬,举行校级竞赛决赛。校竞赛评委会以秘密答辩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和优秀奖,并推荐特别优秀的作品参加学校公开答辩。
(六)2014年3月前,在本届竞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遴选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和培训并按要求报送参赛,同时给予进一步经费资助。
五、表彰奖励
校级竞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学院竞赛的奖项可参照此设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对于加强学风建设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把本届竞赛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海报、网络等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持续宣传,在校园形成良好的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
(三)各学院领导及指导教师,尤其是分管领导和院团委书记,必须抓紧时间督促和指导所有参赛作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
2013年11月4日
附件1:暨南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1104000758353.doc )
附件2:暨南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1104000809752.doc )
作者:孟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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