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召开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现场集中述职大会的通知

By 张艳丽 at 2013-10-21 • 81点击

 暨党通〔2013〕28号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2013年暨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见暨党发〔2013〕13号文)的安排,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进行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现场集中述职。现将述职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时间、地点安排
1.集中述职时间为10月29日(周二)全天(上午8:00开始,下午2:30开始)、10月30日(周三)上午(8:00开始),会期一天半。
2.集中述职地点为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
二、述职会议形式、内容
1.各单位派一名正职领导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现场述职(学院为院长或书记,其他单位为主要负责人)。每单位述职时间为10分钟。
2.述职内容:两年来履行党政管理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的情况(约7分钟),对2014年工作的主要构想(约3分钟)。
3.参会人员现场对中层领导班子进行测评。
4.学校纪委负责测评表统计汇总工作的监督。测评表统计人员由学院和机关干部代表共同组成,机关干部代表负责统计教学科研单位的测评表、学院干部代表负责统计机关部处和服务型直属单位的测评表。
5.会议最后由胡军校长、蒋述卓书记对述职进行总结点评。
三、参会人员
参加述职会议并现场对中层领导班子进行测评的人员为:全体校领导及校长助理;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教学名师、“千人计划”入选者,各民主党派、侨联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主要负责人,学校教代会、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现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
四、结果统计
1.鉴于教学科研单位与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服务对象的不同,最后优秀结果评定按照:教学科研单位(29个)、机关部处和服务型直属单位(31个)两大类分别统计。
2.领导班子考核的计分方法为:所在单位群众考核(通过网络平台考核)、相关人员考核(参加集中述职会议人员现场对中层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学校领导考核分别占三分之一,最后将考核成绩汇总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班子民主评议情况,按不超过25%的优秀率投票决出优秀中层领导班子名单。
五、有关要求
1.请60个述职单位于10月27日(周日)前将代表本单位进行述职的领导名单和本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工作总结的PPT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邮箱:ozzb@jnu.edu.cn (mailto:ozzb@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0081)
2.参加述职的60个中层领导班子述职顺序附后,原则上按照此顺序进行述职,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调整述职顺序的单位,请于10月28日(周一)上午12点前与组织部干部科联系(联系电话:85220081)。
3.请参会人员在会议前登陆信息门户浏览2013年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工作总结。具体路径为:学校主页—登录信息门户—点击菜单栏最后一项“2013年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工作总结”。如果以上人员在登陆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组织部联系。联系方式:组织部干部科(85220081),信息管理办公室(85220012)。
4.请参会人员根据学校的集中述职时间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保证按时出席述职会议。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请假,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组织部,并获学校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60个中层领导班子述职顺序名单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
 60个中层领导班子述职顺序名单
 

教学科研单位(29个)
序号
领导班子
1
国际学院
2
文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艺术学院
6
经济学院
7
管理学院
8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9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0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11
理工学院
1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3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14
医学院
15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6
药学院
17
华文学院
18
珠海校区
19
人文学院
20
翻译学院
21
国际商学院
22
电气信息学院
23
深圳旅游学院
24
教育学院
25
社会科学部
26
产业经济研究院
27
光子技术研究所
28
体育部
29
信息技术研究所
机关部处和服务型直属单位(31个)
序号
领导班子
30
党政办公室
31
组织部/机关党委
32
宣传部/新闻中心
33
统战部
34
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35
工会委员会
36
校团委
37
教务处
38
研究生院
39
科学技术研究处
40
社会科学研究处
41
招生办公室
42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43
保卫处/政治保卫部
44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5
发展规划处、评估中心
46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47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48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4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0
总务后勤管理处
51
离退休工作处
52
基建处
53
审计处
54
图书馆
55
医学部
56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57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58
实验技术中心
59
学报编辑部
60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版社
备注: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不参加本次中层领导班子届中考核。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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