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的通知
关于选拔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3]15号)和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3]52号)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干部培养工作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全省高校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3年广东省需选派55名学校共青团干到县级团委挂职,其中47名干部到省内部分县(市、区)挂职锻炼,8名干部赴新疆县级团委挂职锻炼。
我校将推报2名干部(其中1名选派到新疆县级团委)作为挂职干部候任人选。
二、挂职干部选拔对象:
我校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
三、挂职干部人选的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选派青年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有共青团工作或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选拔程序:
个人自愿报名,由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征求学校团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审批。请报名的同志于9月12日前将填好的《选派干部登记表》(见附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楼916房)。
五、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即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
六、挂职干部的管理:
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不变,转党(团)组织关系。
附:选派干部登记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1008285878.doc )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9月10日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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