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评价表的通知
各院系、中心、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核评价的规定要求,请组织所属实验室按照“暨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评价表”(见附表1)的要求,将所有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见附表2)使用情况按学年度逐台如实填报,杜绝漏报和弄虚作假。同时,请相关实验室认真填写03类单价40万元(含)以上精密贵重仪器(见附表3)年使用情况表(附表4)。请在9月23日前汇总后以学院、中心、研究所为单位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上报我处。我处完成统计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价结果。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林育明;联系电话:85220068;地址:行政楼327室。
珠海校区、深圳旅游学院及华文学院请参照校本部组织填报大型贵重仪器年度评价表及精密贵重仪器年使用情况表,并按时将纸质材料上报我处。
附表1 暨南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年度评价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4045154139.doc )
附表2 暨南大学单价10万以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4045205606.XLS )
附表3 暨南大学03类单价40万以上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4045212963.XLS )
附表4 暨南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904045219621.doc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9-4
作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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