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假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at 2013-07-22 • 100点击 学校各单位、住户: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暑期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08号)的文件精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和全体师生员工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现将有关防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各学院、部处、重点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假前防火检查,坚决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而引起各种火灾安全隐患,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要严格清理整治。
2、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要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要明确。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实验室和计算机房,一定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锁好门窗。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学生舍区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酗酒、使用明火煮食、私自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取暖设施、电器、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违禁药品、管制刀具等物品。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确保人身安全。
6、家属区管理部门一定要勤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置,各住户严禁在人离开后仍然使用明火煮食等。
7、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过程中,注意家庭成员和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乘兴而去,安全而归。
8、遇到紧急事件时及时报警,公安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220110。
保卫处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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