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青苗工程”之第二期推荐青年干部赴“985工程”高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By 张艳丽 at 2013-06-19 • 90点击

 学校各单位:
今年初,学校党委启动了“青苗工程”之首期推荐青年干部赴“985工程”高校挂职锻炼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力度,增强干部的管理与协调能力,丰富其工作经历,拓展其工作视野,学校党委决定继续推荐青年干部赴“985工程”高校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符合德才兼备原则,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学院党政副职领导干部;
3、年龄在40岁以下者优先考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二、挂职岗位:
此次校外挂职的单位为: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等“985工程”高校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推荐和审核程序
1、校外挂职锻炼岗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需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自荐需征求本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意见。
2、推荐的挂职干部建议人选,由党委组织部初审,与相关学校沟通协商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挂职干部于新学期初到岗工作,挂职干部的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学期,视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各干部的挂职学校和岗位进行整体的调配。
四、挂职干部的管理
1、校外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往返路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学校支付。
2、校外挂职原则上为脱产挂职锻炼,若确有重要工作需暂时离开挂职岗位,需请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并向挂职学校所在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挂职岗位。
3、挂职干部参加原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组织部负责跟踪考核其挂职工作情况。挂职锻炼结束后,组织部会同挂职单位对挂职干部表现进行鉴定,存入干部档案,并由组织部通报其派出单位。
请各单位和个人于6月26日前将《挂职干部推荐表》统一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办公楼916房,Email:ozzb@jnu.edu.cn,电话:85220081)。 (mailto:zzb@usst.edu.cn )
附件:暨南大学挂职干部推荐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619091032894.doc )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18日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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