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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教授获评广州市人大“先进个人”
By 彭梅蕾 at 2013-03-07 • 66点击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年底宣布了对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表彰决定,市人大代表、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徐瑄副院长被评为“2012年度履职代表先进个人”。徐瑄代表在履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受到有关部门重视。
(法学院)
作者:彭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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