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畅谈“八荣八耻”

By 系统管理员 at 2006-04-03 • 69点击

 
    3月31日上午,学校团委举行“树立正确荣辱观”座谈会。校党委书记蒋述卓,社科部主任高雄飞、法学院党委书记李世云、校团委副书记区向丽和各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代表40余人及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校团委书记夏泉主持。
   蒋述卓书记首先强调,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树立的道德建设新标杆;在广东开展荣辱观教育更具有现实意义;要把荣辱观教育与大学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我校正喜迎百年校庆,我们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暨南精神大讨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大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学校发展贡献才智。
  与会师生就如何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踊跃发言。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夏泉表示,理解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弘扬“耻感”文化。他在比较中西 “耻感”和“罪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耻感文化的消退和淡化,提出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从培养敬畏感、羞耻感方面着手,知荣辱,树新风。社科部高雄飞主任谈到,大学生树立荣辱观要由观念认识上升为自觉行为,内化为自觉性;大学生要转变观念,由传统的道德观向先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过渡。树立这一观念,重在明了“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在看似容易的行为判断中“践行”。法学院党委李世云书记则认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是一种民族文化新的崛起;是一种中国人对“根”的认同;“知耻”比“知荣”更重要,知荣明耻重在实践。校团委区向丽副书记宣读了致全校团员青年的倡议书--《弘扬正确荣辱观,我与祖国共奋进》。谈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她表示重在实践,贵在坚持。
  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明确了是非、善恶、美丑界限。他们纷纷表示将在学生、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贯彻好、落实好社会主义荣辱观。
 
                                                                                 (校团委、新闻中心)

作者:系统管理员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