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驻村干部开展扶贫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选派干部驻村是广东省委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重要举措。2009年我校开始对清新县禾云镇桂湖村进行定点帮扶工作,至今已完成了3年的扶贫开发任务,该项工作获得了广东省委的肯定和嘉奖。
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和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3〕32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2013年起的定点帮扶对象是阳山县黄坌镇高陂村,将继续组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现面向全校选拔,欢迎各位干部踊跃报名。现就选派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和驻村时间
在全校选派驻村干部1名,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报名地点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学校行政办公楼916室)。选派的干部将于2013年6月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二、选派干部条件
1、政治素质好,希望中共党员带头报名;
2、原则上年龄为4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能常驻和随时前往扶贫点;
3、有爱心,有耐心,热爱扶贫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沟通协调能力好;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热心济贫。
三、政策支持
1、根据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扶贫期间工作表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2、扶贫干部驻村期间费用和生活补贴按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5月15日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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