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at 2013-05-14 • 120点击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讲话和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深化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3〕23号)要求,我校将继续组织实施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山区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面向全校招募2013届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或广东山区从事基层工作。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将派往西部省(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志愿服务项目工作,服务期为1至3年。山区计划志愿者将派往我省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团委从事基层青年和志愿服务工作,并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和“朝阳行动”项目专员,协助所在乡镇团委全面推动落实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为1至2年。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4月1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广东志愿者网站(www.gdvolunteer.org)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西部计划的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http://xibu.youth.cn)下载打印《2013年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参加山区计划的学生在广东志愿者网站(www.gdvolunteer.org)“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2013年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
3.交表
《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签章;《研究生西部计划、山区计划报名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需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同意盖章;个人简历及成绩单一式三份。以上材料需于5月26日前上交学校西部计划、山区计划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行政办公楼303室)。
4.审核。5月27-28日,学校项目办对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笔试、面试。5月30日起,学校项目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报名志愿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部等有关部门对报名的学生开展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工作。
6.统一体检。6月上旬,通过笔试、面试的同学需参加广东省项目办的组织的统一体检。
7.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将对拟录用志愿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最终确认录取志愿者名单。
8.审定确认。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9.培训和派遣。7月22日至31日期间,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与培训。
10.信息确认。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等。西部计划志愿者需要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山区计划志愿者需填写相关表格交由服务市项目办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省项目办。
三、志愿者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其中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志愿者政策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有关“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的要求,山区计划作为全国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山区计划志愿者享有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主要内容如下:
1.参加西部计划、山区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4.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主择业和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就业。
五、经济保障
(一)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1.西部计划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从2013年8月起,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分两次发放。
2.山区计划
志愿者服务期间,由省财政按照往年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为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分两次发放。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账户中。
(二)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 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三)志愿者体检费用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钧元 电话: 85227076
附件:1.2013年山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1.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514074437466.doc )
2.研究生西部计划报名审批表 附件2.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514074518752.doc )
3.2013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附件3.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514074529996.doc )
4.2013年山区计划专项介绍 附件4.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514074539618.doc )
作者:邓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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