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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抽查调研的通知
By 王锋 at 2013-05-10 • 72点击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根据《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自查的通知》(暨党通〔2013〕13号)要求,学校党委已开展是项工作的自查、复查工作。为督促指导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党委决定对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药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和珠海校区党工委进行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检查和调研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工作安排
| 检查对象 | 检查小组成员 | 工作 人员 | 检查时间地点 |
| 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 | 邱向欢(组长)、谭其学、古伟芳、李世云、王红主、陈莹 | 曹艺凡 何寒子 | 5月16日(周四) 上午9:00 第二文科楼528会议室 |
| 药学院党委 | 张国林(组长)、廖仕湖、陈利国、周长忍、邓永忠、查振刚、林健和 | 王雪霏 黄晓霞 | 5月17日(周五) 上午9:00 药学院204会议室 |
| 经济学院党委 | 张耀辉(组长)、谢恬、赵兰英、陈斌、杨先顺、李霆、林健和 | 彭毅 黄晓霞 | 5月20日(周一) 上午9:00 经济学院305会议室 |
| 附属第一医院党委 | 李弘剑(组长)、徐义雄、戴玲、张巧专、柏元海、陈莹 | 麦壮练 王锋 | 5月20日(周一) 下午15:00 医院门诊楼六楼第一会议 |
| 珠海校区党工委 | 夏泉(组长)、陈莹、林健和、组织部相关人员 | 肖云 王锋 | 5月21日(周二) 上午10:00 行政办公楼207会议室 |
其他未被抽查的基层党委,请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复查工作。
二、步骤和方法
第一步,检查小组到基层党委实地抽查1-2个支部,重点检查支部设置和换届情况、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外出党员和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管理情况、开展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等,具体要求可参考《暨南大学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情况自查项目》和《暨南大学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自查项目》。
第二步,检查小组听取检查单位简要汇报本单位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对应措施等。
第三步,进行调研交流。检查小组首先对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采取措施进行点评,点评结束后进行交流讨论,可参考以下交流提纲:
1、如何保证党员发展程序规范;
2、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培养教育;
3、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4、发展“双高”教师入党工作;
5、支部组织生活特色创新工作;
6、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党员管理工作;
7、职工离校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8、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检查调研要求
1.请检查小组长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调研交流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学校党委将对检查工作予以汇总,对表现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在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中发现不规范情况的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作者: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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