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七批培养对象签订合同的通知
at 2013-03-19 • 541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先进团队、先进个人和第六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粤教师函〔2010〕92号),我校莫测辉等84名教师被确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七批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各单位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实施办法》(粤教师〔2012〕1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确定各级培养对象的培养任务及目标,并按合约文本式样签订相关协议,并于2013年4月1日前(周一)将纸质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702),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请发至otalents@jnu.edu.cn (mailto:otalents@jnu.edu.cn ) 。
联系人:童锋 周乐平
电话:85227283
附件:千百十工程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zip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325035313218.zip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3年3月19日
作者: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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