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函
at 2013-03-11 • 57点击 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26号)要求,请你们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不包括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并于3月15日前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送学校科技处,由学校科技处统一盖章后送省发展改革委,以便省发展和改革委汇总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表可单独附页说明有关技术内容或提供技术鉴定等相关材料,表格电子版请在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查询下载,请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26号)P020130217375985623350.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311111900960.doc )
(科技处:肖谊、白德发,85228206,85220038;txiaoyi@jnu.edu.cn省发展和改革委联系人:陈斌,电话:83133193,传真:83138699,电子邮箱:13719228340@163.com)
2013年3月11日
作者:肖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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