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复学心理评估的通知(重发)

By 王震 at 2013-03-01 • 98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因心理问题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需经过心理评估,并持心理状况评估书申请复学。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心理中心将组织暨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小组的专家统一对申请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复学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请各培养单位提前通知学生并在2013年3月6日(周三)前将需要参加评估的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一)交至心理中心办公室或发送至oxlzx@jnu.edu.cn。
评估时间:2013年3月7日(周四)下午2:30
地址:科学馆一楼南侧心理中心
电话:85224200
联系人:王震
特别提示:
1.     学生参加评估需经过学院同意;
2.     学院需在学生复学申请书(见附件二)填写意见并签章;
3.     请学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病历、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等就医材料原件或其复印件,所有材料须由三甲医院精神心理科或同等资质医疗机构出具。
附件一:需参加评估学生名单.xls (http://portal.jnu.edu.cn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114111532554.xls )
附件二:学生复学心理评估申请书.doc (http://portal.jnu.edu.cn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114111552593.doc )
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作者: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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