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12月8日,由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在我校成功举办。我校副校长饶敏、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德标、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法学院院长朱义坤,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等嘉宾出席开幕仪式并致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法学会、省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单位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和我省律师共1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以及我校法学院李健男教授出席会议并分别做了精彩的专题演讲。
年会顺利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周林彬当选为新一届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于海涌教授、王勇副院长、朱义坤院长等十位专家当选为新一届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下午举行的学术专题研讨会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分会场,并分别针对“人格权法”和“商法制度与资本市场发展”两大主题进行专题讨论。会议最后评选出本次参会的优秀论文,并指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为下届年会承办单位。
本次年会上,我校法学院表现突出。除朱义坤院长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之外,廖焕国教授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胡鹏翔副院长、刘颖教授、李莉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陈胜蓝老师当选为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南鸣、赵克祥、王爱华及陈一勤副教授等当选为研究会理事。在优秀论文评选中,陈胜蓝老师的论文荣获二等奖,法学院研究生李莉蓉、洪森的论文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此外,作为年会承办单位,法学院良好的组织工作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彭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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