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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留学生办理居留登记手续的通知
By 林宝勇
at 2013-01-16 • 79点击
at 2013-01-16 • 79点击 近期接上级外事部门通知,凡持外国公务类护照免签的来华者,如需到中国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换持普通护照,并到所在地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或“F”签证。
为了不影响已持有“AB”签证,目前尚在广东省高校学习的越南留学生的学业,请尽快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行政办公楼127房)办理签证更换手续。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85220051
保卫处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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