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系、所、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By 李磊 at 2013-01-07 • 138点击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暨南大学纪委关于对全校系、所、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暨纪〔2012〕6号)文件要求,近期,学校纪委组织了由纪委委员,特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系、所、中心上一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系、所、中心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各单位自查及学校抽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截止本通报发布时,各单位已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或补报自查材料。
二、抽查情况
12月19日-21日,由学校纪委副书记欧传峰、纪委委员罗良平、卢远,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副主任陈耀忠带队的4个检查组,分别对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企业管理系、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药学院药学系;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建筑设计院8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情况如下:
(一)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古籍所领导班子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涵理解到位,执行意识强。新一届班子上任后,即按照学院有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工作部署,通过会议通知、民主测评、橱窗张贴等形式,及时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领导班子注重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古籍研究所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该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教授委员会等形式,共同商讨古籍所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明确。经费使用“一支笔”审批,公开透明,审批权限明确清晰。检查组评分为90分,综合评价:优秀。
(二)医学院临床医学系
临床医学系领导班子按照学院工作部署,组织本系教职工参加了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宣传报告会,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容。系执行学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教研室主任任免等重要问题上,能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向学院上报。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检查组建议,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要做好系领导班子例会讨论事项的书面记录。检查组评分为86分,综合评价:良好。
(三)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汉语国际推广中心领导班子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能做到民主决策,涉及汉语推广工作规划等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均召集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在汉语推广、志愿者教师培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及管理方案》、《孔子学院申办及建设的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工作规范有序。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如孔子学院每年的建设经费、泰菲尼大型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经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学院、学校及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检查组建议:我校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承载着将汉语推向世界、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任务,在按照上级相关制度行使职权的同时,要结合中心实际,建立和完善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检查组评分:85分,综合评价:良好。
(四)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人力资源研究所
企业管理系/人力资源研究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班子成员工作配合默契,责任划分明确。该系完善了人才引进、学科建设、项目开发、薪酬发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决策前,及时公开信息,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体决策。该系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先行一步,每学期两次向全系教职工公布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费用、出差费用等,广泛接受监督,群众对此评价较高。检查组评分92分,综合评价:优秀。
(五)药学院药学系
药学院以院为实体运作,药学系执行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药学系有关人事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均由学院审批决定。药学系领导参加学院会议,讨论研究事关本院及本系发展的重大问题。检查发现,院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能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大额资金支出,均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运作,并向全院教师公开使用情况,药学系执行学院“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良好。检查组评分为86分,综合评价:良好。
(六)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
生物医学工程系在自查阶段实事求是查找出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存在问题及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该系制定了《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成立了系务委员会,系(所)的发展规划、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考核、采购修缮等均提交系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结果报系(所)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坚持系(所)党务政务公开,通过会议告知或公告等形式让师生了解系(所)情况,并收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评分:88分,综合评价:良好。
(七)经济学院金融学系
金融学系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列明了系一级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范围等。另有《金融系领导班子议事制度》、《金融系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金融系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系领导班子在招聘教师、经费使用、公派出国留学、科研奖励、年终考核等方面,及时公开信息,注重听取教职工意见,决策程序公开,群众满意度高。检查组评分为91分,综合评价:优秀。
(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建筑设计院
建筑设计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建筑设计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制度可操作性强。有关干部调任、奖惩、项目分配等重大事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由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进行公示。领导班子营造了民主、和谐的创业环境,一年来,业绩较显著,群众对此较满意。检查组建议: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适时公布薪酬分配计算方法,接受群众监督。检查组评分为89分,综合评价:良好。
本次抽查工作过程中,检查组还对相关学院、部门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巡视和督促。
特此通报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作者:李磊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