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固定资产入账计价标准及启用暨南大学低值品管理系统的通知(原文重发)
学校各单位: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则》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为实现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新《规则》的平稳衔接,学校决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规则》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同时,为加强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的管理,学校将启用“暨南大学低值品管理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1月1日起,我校固定资产入帐计价标准从单价500元以上调整为单价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12年已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但暂未办理财务报销的固定资产,依然按原计价标准执行。
二、凡使用学校经费购置,耐用时间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仪表、工具、文体用品等,以及单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1000元以下的家具,均需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录入“低值品管理系统”,凭加盖“已办理低值耐用品登记”印章的低值品验收单才可报销财务帐,相关规定详见《暨南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暨财〔2012〕70号)。低于以上单位价值的,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三、低值品管理系统登录路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低值品管理系统,登录帐号及操作方法与设备管理系统和家具管理系统相同。
四、固定资产计价标准调整后,台式电脑按“套”建账,主机和显示器不再分开建账,登记时需在“规格”栏填写主机配置及显示器尺寸,“出厂号”填写主机机身号。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85228595。
特此通知
附件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107093753890.doc )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2月29日
作者: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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