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财务报销温馨提示(更新)

By 钟响阔 at 2012-12-03 • 74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为配合做好学校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按照以下提示时间安排好财务报销工作。
一、   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2012年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其中,国库项目截止报账时间为12月25日)。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6日为财务处内部结账时间,不对外报账。2013年1月7日开始对外报账。
二、   发票报销要求
根据高校财务“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应列在2012年的各种收入和支出(如2012年的发票,特别是在2012年12月30日前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的支出),应于2012年12月28日前报收或报销完毕,跨年度发票一般不再报销,确有特殊情况的最迟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
因省国库资金年底需缴回财政后要到第二年5、6月才回拨,请有省国库项目的老师及时将2012年发票当年报销完毕。
三、   支票的使用期限
为了确保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从12月20日起签发的转帐支票和汇款一律需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并统一由财务送银行,12月25日起不再签发现金支票,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避免在年终决算期间发生大额支出。
四、   暂借款清理工作
各单位应及时清理各种暂借款,敦促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及时报账核销暂借款(还款时间可登录财务处综合财务信息平台查询),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应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暂借款延迟还款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延期。总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应尽早办妥工程暂借款和设备暂借款的报账手续。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作者:钟响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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