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的通知

By 何凯佳 at 2012-11-30 • 120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待批稿,见附件)要求,现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主讲课程达到国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06—201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 必须为在职专任教师,同时具有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四)非现任校级领导。
(五)非“国家特支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不符合条件申报的视为无效。
二、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下列要求申报:
(一)申报截止日期:12月2日上午9点前。
(二)申报材料:
1.候选人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推荐表(见附件3、4,一式五份);
3.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4.提交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大楼223室),联系人:陈若华。
5.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送至ojwzlk@sina.com。
 
                                  
附件:2060-20121130172332-1.rar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1130054544870.rar )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待批稿)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作者:何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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