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观念的转变和立法技术的提升
索引号 D951.63/14
分类号 D951.63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齐晓琨、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ISBN 7-5036-6813-X
页数 450页
价格 CNY36.00
标签 债权法、研究德国、德国、民法、法学、
简介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注解
书籍简介

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对德国《民法典》进行了其颁布以来规模最大的修改,被修改的部分主要集中在债法中涉及给付障碍的内容。
  首先是在债法总则中对给付障碍的修改:——新法以法律后果为中心的法条结构,代替了原法中以给付障碍的形态为中心的法条结构,并为此结构创设了“违反义务”这一给付障碍总的事实要件作为各种法律后果的出发点,而原来的“积极的债权损害”判例法制度也被吸纳进了这一事实要件。
  ——原判例法制度“交易基础的丧失”和“缔约责任”被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
  ——解约法的内容较原法更为合理。
  其次是对债法分则中买卖合同法和承揽合同法的修改。
  此次债法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将数个债法内容的单行法规收入《民法典》,具体内容见本书后面的附录。
  另外,新法对原法的时效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因为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故未作详细论述。
  本文意图对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工作提供一个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