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拱桥--暨南大学学生门户 » 图书馆 » 经济法 » 反托拉斯法 / 理查德·A·波斯纳著
名称 反托拉斯法 / 理查德·A·波斯纳著
索引号 D912.290.4/20039
分类号 D912.290.4
D912.29(经济法)
D912.2(财政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波斯纳、 R. A.、孙秋宁、
出版社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ISBN 7-5620-2288-7
页数 383页 : 图 ; 21cm
价格 CNY29.00
标签 波斯纳、法学、反托拉斯法、理查德·a·波斯纳、竞争法、法律、经济学、经济法、
简介
注解 并列题名:Antitrust law 本书据原文第2版译出 有书目和索引
书籍简介

为什么会任命波斯纳担任调解人呢?如果中国人关心并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的,他们一定会感到非常奇怪,而且这种奇怪会与美国人感到的非常不同。波斯纳是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按职务来说,至少相当于中国某个省或直辖市的高级法院院长,甚至更高;而任命他的却是联邦地区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这几乎相当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某位法官——比方说尚秀云法官——任命了北京高院或上海高院院长担任调解人。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乱了“辈份”。不仅现有的体制不允许,而且至少目前没有哪位基层法院法官有这个胆量;即使有这个胆量,我想北京或上海高院的院长也不会接受,甚至私下里会认为这是对他或她的“侮辱”或“蔑视”。而为什么波斯纳会接受这样一个任命呢?
尽管这一点已足以支持目前法律界和法学界正在进行着的对我国司法体制的某些思考,但本文集中关注的是为什么会任命一位法官,特别是波斯纳这位法官,来调解此案。从这一点切入可能会提出一些更重要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也可以间接回答上面提出的这个司法体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