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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农业合作化运动史 |
| 索引号 | F321.2-09/20051 | |
| 分类号 | F321.2-09 F321.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F321(农村经济结构与体制) F32(中国农业经济) F3(农业经济) F(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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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罗平汉、 | |
| 出版社 | 福州 :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4 | |
| ISBN | 7-211-04662-7 | |
| 页数 | 38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9.30 | |
| 标签 | 历史、合作化、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378-382页) | |
书籍简介
《农业合作化运动史》主要内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形式上似乎回复到了农业合作化前的个体经营状态,于是有些人便发出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感概,甚至认为当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根本就是不必要的,是多此一举。
其实,以包产到户为基本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业合作化以前的人体农业是有本质区别的。这就是作为农村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合作化之前它是个体农民私有的;而包产到户之后只是经营方式由集体生产变为农民个体劳动,土地的所有权仍是集体的,农民与集体是一种承包关系。当年农业合作化的目的,就是要将主要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改变为合作化运动的成果,而是合作化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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