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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 |
| 索引号 | D220/20072 | |
| 分类号 | D220 D220(中央组织、会议及其文献) D22(党的组织、会议及其文献) D2(中国共产党)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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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第一研究部、 | |
| 出版社 | 上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 |
| ISBN | 7-208-06272-2 | |
| 页数 | 619页 ; 30cm | |
| 价格 | CNY160.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610-617页) | |
书籍简介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内容简介:有党,就有党代会。甚至从最初的起点来说,有了党代会,才有了党。所以,1921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成为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标志。从那以来,我们党已经召开了16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代会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的特殊的地位和职权。
党代会的地位和职权是什么?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还没有来得及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党纲的字里行间,如“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等,我们可以推导出,党代会的职权有: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党纲等。
从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始,党代会的地位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开始曾称作中央执行委员会)。从1969年九大所通过的党章开始,又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这就开始形成了双重领导机关制。无论是单一领导机关制还是双重领导机关制,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地位都是确凿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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