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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法律职业主义 |
| 索引号 | D916.17/20071 | |
| 分类号 | D916.17 D916.1(司法行政) D916(司法制度)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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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学尧、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5620-2907-6 | |
| 页数 | 386页 : 图 ; 21cm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律师、法学、法律职业、法律社会学、司法制度、启.、李学尧、法律、 | |
| 简介 | ||
| 注解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浙江大学211教育部项目 李学尧,1977年生,浙江瑞安人,法学博士(浙江大学),现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主要代表作有《这是一个职业危机的时代吗》、《中外法学》等。 有书目(第370-381页)和索引 全书共分6章,内容包括:美国法律职业主义的滥觞:欧洲早期的职业论、职业主义与现代型法律职业的形成等。 | |
《法律职业主义》的切人口是准确的,即法律职业的基石是伴随着社会使命感和公益活动的专门化技艺。也就是说,对于法律人而言,正义与技艺或者德行与才干,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只有这样的“红”与“专”兼顾得好,才能为当事人以及民众提供好的法律服务,才配称道义上的主体。从围绕公共性与技术性的有关制度变迁过程的描述也可以认识到,为了保障这种特征,必须确立职业法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行会自治等一系列规则和举措,使所有成员在素质上都能尽量达到道德与业务能力之问的均衡。如作者指出的那样,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技术是可以教育培训的,这也正是大学法科教育制度成立、发展以及繁荣的主要理由。然而,不难想见,正义与道德的素养则需要更加复杂的陶冶。在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正义观、使命感、公共责任等也能够在法学院的课堂里传授或养成吗?或者法律人的正义信念和道德无法像技术那样培训,而只能在实践中通过耳濡目染逐步萌发生长出来?
导言
一、西方律师职业定位的主流理念:法律职业主义
二、法律职业主义的基石与进路
三、法律职业主义的三个理想
四、法律职业主义的“危机”
五、以美国为主要考察对象
第一章美国法律职业主义的滥觞:欧洲早期的职业论:
一、早期职业论:阶级的荣耀与律师的分层
二、欧洲早期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第二章思想酝酿与成熟:进步一系统功能主义的职业论
一、20世纪之前的相关理论研讨
二、刘易斯?布兰代斯与“人民的律师”之理想
三、帕森斯:系统功能论的法律职业主义
四、罗斯科?庞德:强调社会责任的职业主义
五、进步一系统功能主义的基本逻辑
第三章职业主义与现代型法律职业的形成
一、美国法律行业的“职业化”过程
二、“法律的科学化”与独立的法学
三、技术教育型法学院的盛行
四、法律行业的组织化
五、职业伦理的规则化
六、社会认可与国家特许--兼与德、法实践之比较
第四章法律职业(主义)的危机:传统法学者的哀叹
一、职业与商业之间界限的模糊
二、律师独立的危机:对抗制伦理下的党派性忠诚
三、法律职业共同体及其内部裂痕
四、律师政治家理想的沉沦
五、自我管制理论和实践的危机
第五章存在法律职业的危机吗?:批判者的反思
一、批判法学的建设性批判(1):男性学者
二、批判法学的建设性批判(2):女性学者
三、批判法学的颠覆性批判:埃贝尔与市场控制论
四、法经济学的外在性批判:波斯纳的职业主义好坏观
第六章超越法律职业主义:美国式实践的中国启示
一、超越职业主义:美国式实践的启示
二、法律职业主义在当代中国:学术界的专业化运动
三、律师:我是以赚钱为目的的特权技师
四、在新理想主义与旧意识形态之间的管制理念
五、市民公共领域理论:律师职业定位的理想模式?
附录:职业自主性与国家干预
--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述评
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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