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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企业破产法讲话 |
| 索引号 | D922.291.92/20072 | |
| 分类号 | D922.291.92 D922.291.92(破产法) D922.291(国民经济计划学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2.29(经济法) D922.2(财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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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徐永前、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6 | |
| ISBN | 7-5036-6684-6 | |
| 页数 | 455页 ; 21cm | |
| 价格 | CNY35.00 | |
| 标签 | 法律、 | |
| 简介 | ||
| 注解 | ||
书籍简介
破产是一种古老的解决债务危机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陷困企业来说,破产制度既是“挽救制度”,也是“送终制度”,新企业破产法突破了破产就是“清算”、“死亡”的传统理念,使其成为一部“拯救企业法”、“债务人重生法”。它的出台在我国的商事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本书就新企业破产法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简要介绍,针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如适用范围、破产原因、和解、重整、清算、管理人、跨境破产、职工权益保护等进行了详解,设专章讨论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问题,并配有部分案例,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读者理解和适用新企业破产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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