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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英国1996年仲裁法与中国仲裁法的修改 : 与仲裁协议有关的问题
索引号 D925.704/20081
分类号 D925.704
D925.7(仲裁法)
D925(诉讼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梁堃、
出版社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6
ISBN 7-5036-6514-9
页数 319页 ; 21cm
价格 CNY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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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注解 有书目 (第195-203页) 本书共分五部分Ь内容包括英国1996年仲裁法Ь仲裁协议--仲裁的基石Ь临时仲裁--中国最具争议的问题Ь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等。
书籍简介

这篇论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现行的仲裁法律制度和英国的仲裁法律制度作一个比较,希望以此来推动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任何的仲裁都必须基于有效的仲裁协议。这一公认的基本原则来自于仲裁协议的两个功能。一个是仲裁协议表明了当事人将其争议提效仲裁解决的意愿。这一意愿对于仲裁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由于仲裁程序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基础上,还由于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议的管辖权。可见,仲裁协议的另一个功能是赋予了仲裁庭有效的管辖权。出于这一原因,本书的比较研究从四个与仲裁协议有关的争议问题展开。它从中国法律和英国法律对仲裁协议的效力的不同规定开始,进而在第二部分讨论了在中国最具争议性的临时仲裁问题,讨论了当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时仲裁员是否有权进行决定的问题,最后的部分讨论了当仲裁决不能被执行时,仲裁员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仲裁员的责任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