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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 |
| 索引号 | D929.49/20091 | |
| 分类号 | D929.49 D929(中国法制史)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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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凤鸣、 | |
| 出版社 | 上海 :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309-05903-8 | |
| 页数 | 227页 ; 23cm | |
| 价格 | CNY25.00 | |
| 标签 | 历史、参考、法律史与法律文化、法治、程序、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06-223页) | |
书籍简介
《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立足于基层司法的实践,系统探讨了清代州县政府中州县官、州县辅助官、书吏、差役等“作为一有机体系”的四类主体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从主体上突破了以往关联研究中只重视正印官的局限。在研究方法上,《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注重法律规范与经典案例的结合,并参照大量司法笔记,凸显了州县司法的动态过程。其中的典型案例,在对规范进行表达的同时,还表现着独特的自身价值,在不经意中展示了当时的社会和生活。因此,《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的研究,既在内容上充实了目前学界涉足不多的新领域,又在方法上彰显了鲜明的个性特色。
清代是中国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转型中承前启后的王朝,研究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对于深入认识中国传统法制的运行特点,以及当今司法建设中的传统因袭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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