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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外国法的查明 |
| 索引号 | D997/200820 | |
| 分类号 | D997 D997(国际私法) D99(国际法)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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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刘来平、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7 | |
| ISBN | 978-7-5036-7253-8 | |
| 页数 | 277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2.00 | |
| 标签 | 外国法的查明、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60-275页) | |
书籍简介
《外国法的查明》作者详尽地分析了物权法立法过程中主要的争论问题,对各种不同观点都作了评析和探讨,论及的问题几乎涵盖了物权法的整个体系和全部内容。在这部著作里,针对每一个争论的问题,作者都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作了深入的阐述和论证。可以说,这是一部有关物权法争论问题的详尽且具有相当深度的学术研究专著。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
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笔者认为,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仅仅是一指导性的规
定,而非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在外国法的查明上,应当以当事人查明为主,法院查明
为辅,只要查明的方式不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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