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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制 : 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 / (英) 安东尼·奥格斯著 |
| 索引号 | D956.1/20094 | |
| 分类号 | D956.1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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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奥格斯、骆梅英、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 |
| ISBN | 978-7-300-09892-0 | |
| 页数 | 361页 ; 24cm | |
| 价格 | CNY55.00 | |
| 标签 | 政治学、经济学、公民社会、法学、管制、行政法、 | |
| 简介 | ||
| 注解 | 据2004年英文版译出 有索引 | |
书籍简介
《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从分析规制与传统公法学的联结点人手,融合了法学与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阐释了规制的两大理论根基——公共利益理论和私人利益理论,并且对社会性规制与经济性规制各自模块下不同的规制工具进行“行为形式化”的分类、整理和阐述。《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共分析了信息规制、标准、许可、经济工具、私的规制、公有制、价格控制和特许八类最为主流的规制工具,更进一步对不同的规制工具在国家干预强度谱系表上所处的位置,运用的条件,服务于何种规制目标,以及达成规制目标的能力、局限等。展开了具体的情境化的阐析。作者这一体系性的研究,自始至终服务于这样一个理念:在不同的规制目标下,政府应该如何选择最相匹配的规制工具以达成行政目的。
行政法学自己提出问题并自己解决问题的时代已经走到了它的终点……这门学科的基本变量和范围已经被限定,而行政法学者所提出的问题在这些变量和框架内已经不能得到完美的回答……传统行政法学永远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好的政策,也不能告诉我们理想的政治图景应该是怎样的,而政府规制学的意义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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