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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以眼还眼 / (美) 威廉·伊恩·米勒 |
| 索引号 | D90/200944 |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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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米勒、 W. L.、郑文龙、廖溢爱、 | |
| 出版社 | 杭州 :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213-04030-6 | |
| 页数 | 271页 : 图 ; 23cm | |
| 价格 | CNY36.00 | |
| 标签 | 法学、法律、正义、美国、社会学、文化研究、法理、小说、 | |
| 简介 | ||
| 注解 | 据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年英文版译出 有书目 (第242-259页) 和索引 (第260-269页) 本书以独特的方式讨论了一种正义的理论,或更准确地说,一种正义的反理论。它与眼、牙、手和生命相关。它是有关同态复仇法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报还报—的一个扩展解释。同态复仇将估价置于正义的核心,它是关于衡量标准的。 | |
书籍简介
《以眼还眼》以独特的方式讨论了一种正义的理论,或更准确地说,一种正义的反理论。它与眼、牙、手和生命相关。它是有关同态复仇法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报还报——的一个扩展解释。同态复仇将估价置于正义的核心,它是关于衡量标准的。耶和华: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艾德加·爱伦·坡:“对敌人施行正义,有什么比这种信念更让人安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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