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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欧陆民法传统的历史解读 : 以罗马法与自然法的演进为主线 : with the Evolution of Roman Law and Natural Law as Its Threads
索引号 D950.3/20095
分类号 D950.3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李中原、
出版社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36-9335-9
页数 432页 ; 21cm
价格 CNY35.00
标签 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与法律文化、参考、法律、研究-批判、私法学、自然法、
简介
注解 有书目 (第417-430页) 本书内容分三编:罗马法与希腊文化——民法传统的历史基础、中世纪罗马共同法的形成——书面自然法、罗马-自然法近代史略——欧陆民法传统的最终形成。
书籍简介

本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的。是作者历经7年(从硕士开始至今)研究的成果。性质上属于一部论述民法传统的史论结合的著作。将罗马法和自然法作为民法精神的主线,以此来串联大陆法系民法发展的历史,并兼顾其他(如:日尔曼因素、辩证法因素)。就对民法传统的理解而言,我之所以强调自然法是因为它对罗马法和近代民法的观念和方法都产生了根本的影响,是民法从“技艺”走向“科学”的思想来源。
作者以为,罗马法与自然法相结合的“罗马-自然法”传统更为全面地概括了整个欧陆民法传统的精神。民法传统,作为欧洲制度文明的重要代表之一,其内在的观念和方法论模式恰恰是由于罗马法与自然法哲学在历史上长期不断的互动和交融的结果。单纯依靠罗马法,不可能达到《法国民法典》乃至《德国民法典》的理性程度;反之,单纯依靠自然法,则不可能发展出如此浩翰而又精巧的实用规则。只有将罗马法的经验传统与自然法的理性精神结合起来,才可能发展出近代欧陆的民法体系。在整个欧陆民法的发展历程中,罗马法与自然理性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二者构成了欧陆民法发展史上一对经典的矛盾范畴,经验与理性的互动贯穿着欧陆民法史的始终。
所谓的“罗马—自然法”传统也代表着一种内化在罗马法传统当中,并且与罗马法经验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自然理性观。这种自然理性观,也可以理解为“私法中的自然法观念” 或“私法的精神”,较之于影响公法的自然法学说而言,此种自然理性观除了具有不断强化的理性主义色彩之外,它还具有着明显的现实主义和传统主义的倾向以及与生俱来的衡平气质和“统一化”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