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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東亞傳統教育與法文化 |
| 索引号 | G531.09/20091 | |
| 分类号 | G531.09 G53(G53/57 各国教育事业)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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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高明士 1940- 著、 | |
| 出版社 | 臺北市 : 臺大出版中心, 2007[民96] | |
| ISBN | 978-986-01-0823-1 | |
| 页数 | [7],321? : 圖 ; 22公分 | |
| 价格 | 精裝 | |
| 标签 | 高明士、 | |
| 简介 | ||
| 注解 | 含參考書目及索引 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要素,在于礼和刑;受中国文化影响最深的东亚诸国传统文化,亦是如此.展现礼和刑的方式,主要是透过教育事业与颁行法制来推动,藉以建立国家社会秩序.惟自二十世纪以来,历史学界对社会经济史关注较多,对上述两个议题----礼(教育)和刑(法制),著墨较少.著者有鉴于此课题之需要,二三十年来的研究生涯,乃先由教育入手;近十年来则较集中于法制史的研究,但以唐制为中心,进而探求东亚地区诸国之發展概况. | |
书籍简介
中國傳統文化最基本的要素,在於禮和刑;受中國文化影響最深的東亞諸國傳統文化,亦是如此。展現禮和刑的方式,主要是透過教育事業與頒行法制來推動,藉以建立國家社會秩序。惟自二十世紀以來,歷史學界對社會經濟史關注較多,對上述兩個議題──禮(教育)和刑(法制),著墨較少。著者有鑑於此課題之需要,二、三十年來的研究生涯,乃先由教育史研究入手;近十年來,則較集中於法制史研究,但以唐制為中心,進而探求東亞地區諸國之發展概況。教育方面,著重於廟學的教育作用;法制方面,論及中華法系的特質,凡此在本書只是拋磚引玉而已。
在東亞傳統文化中,教育過程中必有禮節的觀摩與演示,以效法古聖賢求道至得道的最高境界;這是通過教育以規範其「應然」。「實然」行為雖由刑律約束,但自以禮為本的唐律成為東亞法系藍本起,中華傳統文化,乃至東亞傳統文化,無不禮刑並重;禮法涵蓋個人行為,刑律涵蓋國家社會秩序,正是循序由小至大的全觀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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