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地役权
索引号 D904.1/20102
分类号 D904.1
D904.1(奴隶制国家的)
D904(法的历史类型)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查士丁尼、陈汉、
出版社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620-3574-9
页数 20, 194页 ; 21cm
价格 CNY18.00
标签 Νόμο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罗马法、罗马法翻译系列、
简介
注解 责任者取自书中, 责任者规范汉译姓:查士丁尼 本书系统介绍了罗马法中役权的基本概念与内涵、城市役权、乡村役权、城市役权与乡村役权的共同要件、役权的确认与否认、地役权消灭的方式等内容,为现代民法物权法的地役权制度勾勒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对于解决我国地役权法律制度中的疑难问题有着积极的参考价值。
书籍简介

《学说汇纂(第8卷)》内容简介: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们却认为役权是一系列类似权利的一个总称。优士丁尼时期的法学家们则在将众多役权抽象为一个类型之时做了新的贡献:第八卷的第1节与第4节被认为是役权的一般规定,而第5节与第6节则论述对所有役权的程序法保护以及对所有役权都适用消灭模式。应当说,当时已经为今天的“役权非法定化’’做好了准备:役权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在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自主约定;立法确实类型化了一些役权,但是当事人可以对这些类型化的役权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约定做出调整与补充,这已经类似于合同了。对于役权的类型化,役权的基本规则是否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役权特别是常见的类型存在着争议;因此,从历史上看,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役权的基本规则都是在对现实情况的不断妥协与协调中产生并成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地改进。如果这些规则没有归纳好,就很有可能产生不能适用于所有役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