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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学理诠释 |
| 索引号 | D929.2/20101 | |
| 分类号 | D929.2 D929(中国法制史)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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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管伟、 | |
| 出版社 | 济南 : 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5607-4002-7 | |
| 页数 | 265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0.00 | |
| 标签 | 文史社科、阅读在馆、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本书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界定;法律解释的对象:中国古代的法律渊源;法源选择的原则和方法;法律事实的判断与认定;法律规范的解释与适用等。 | |
书籍简介
《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学理诠释》内容简介:所谓学术,据《辞海》解释,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而学问则是学习、问难。①做学问、搞学术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它既要有努力的学习,又要有潜心的沉思,来不得半点马虎,几乎没有任何捷径可走。严格说来,学问与学术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何怀宏说:“学术是大家的,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有规有界。学问是个人的,学问乃自我之心得,无端无涯。”②对大部分人文学科的学者来说,做学问主要是在书斋里面,得耐得住寂寞。虽然学者们要面对现实,但只有经得起冷板凳的磨炼才能产出真正的学术。做学问讲究个人的修养,是把思想变成文字的过程。思想一旦变成用文字表述的作品,学问就成了学术成果。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就是书斋里的“革命”,而“革命”性的学术是促使社会进步的精神力量。然而,学问是怎样产生,又是如何变成学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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