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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法律父爱主义及其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
| 索引号 | D911.04/20107 | |
| 分类号 | D911.04 D911.04(学习、研究) D911(国家法、宪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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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郭春镇、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118-0336-8 | |
| 页数 | 204页 : 图 ; 23cm | |
| 价格 | CNY20.00 | |
| 标签 | 法学、法律、法理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190-200页) 本书立足于对法律父爱主义存在的合理性、与中国现实的契合性、与基本权限制理论的关联性的分析与论证。内容包括父爱主义式法律存在的合理性、法律父爱主义与中国之契合性研究、法律父爱主义与基本权限制理论的关联等6章。 | |
书籍简介
《法律父爱主义及其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内容简介:法律可否像父亲一样?对于一个自认理性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不怎么令人愉快的提问。由此,法律父爱主义也成为一个让人一望而心存芥蒂的词汇——我是一个正常的人,具有正常人的心智,何须法律这个背后有或显或隐强制力的东西扮演类似父亲的角色?
你真的是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吗?在信息不完全、在理智被激情压制、在智识被遮蔽的时候,或者在你确实知道自己的某个决定的利害,但受现实所迫的时候,你能做出真正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吗?这个时候,法律禁止你做出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有什么不好吗?
法律父爱主义对个人自由或权利的限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由权利。它不是对人性尊严的侵犯,相反,限制是为了更好地肯定和保护人性尊严。当然,限制也要有限度,“父爱”也要适度,“超父爱主义”会沦为对个人的压制和压迫。在中国的场景下,法律父爱主义尤其值得和需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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