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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权利的细微关怀 : “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移植与本土化 |
| 索引号 | D925.204/201011 | |
| 分类号 | D925.204 D925.2(刑事诉讼法) D925(诉讼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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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姚建龙、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301-16665-9 | |
| 页数 | 344页 : 图 ; 23cm | |
| 价格 | CNY38.00 | |
| 标签 | 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权利、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335-341页) “合适成年人”(又译“适当成年人”)源于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 据法》(The 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 1984,简称PACE )中的"appropriate adult"—词。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特别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指警察 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有精神错乱、精神障碍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到场。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言,合适成年人可以是:未 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等。 | |
姚建龙,别号佘山老农,江西永丰人,法学博士。曾为重庆市劳教戒毒所管教民警,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韬奋学者,《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主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曾获“华东政法大学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禁毒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禁毒法对劳教制度改革的影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转型中国的青少年犯罪及其治理》、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适当成年人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研究:移植与本土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少年法院的学理论证与方案设计》等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已出版《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超越刑事司法:美国少年司法史纲》三部个人专著,合著《女性性犯罪与性受害》等十余部作品,在《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权利的细微关怀:"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移植与本土化》是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国内第一部系统阐述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研究成果。本著作材料翔实、研究全面深入,是对我国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实践经验的阶段性理论总结,对改革、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刑事诉讼程序具有理论开拓、实践指导价值。
第一章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之域外视角
第二章 合适成年人在场权的提出
第三章 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之论证
第四章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地方试验
第五章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基本立场与趋势
第六章 基本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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