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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新分析法学中的方法论问题研究 : 由哈特的描述性法理学引发的争论 |
| 索引号 | D90-03/20111 | |
| 分类号 | D90-03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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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沈映涵、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118-0995-7 | |
| 页数 | 18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5.00 | |
| 标签 | 法理、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155-177页) 法律理论的建构方式问题正日益成为新分析法学中的争论焦点,为厘清这场方法论之争的发展脉络以及争论各方所采用的方法论进路的有效性及其限度,本书以哈特所提出的描述性法理学主张为研究起点,分别对由这一主张体现出来的描述性方法和概念分析方法所引发的两个方面的方法论之争进行具体的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和反思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方法论进路。 | |
书籍简介
《新分析法学中的方法论问题研究:由哈特的描述性法理学引发的争论》以哈特所提出的描述性法理学主张为研究起点,分别对由这一主张体现出来的描述性方法和概念分析方法所引发的两个方面的方法论之争进行具体的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和反思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方法论进路,以期厘清这场方法论之争的发展脉络以及争论各方所采用的方法论进路的有效性及其限度。《新分析法学中的方法论问题研究:由哈特的描述性法理学引发的争论》强调,法律理论的建构应当以更好地理解社会实践和法律实践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为根本目的,相应地,对法律理论建构方式的探讨不应仅仅拘泥于单纯的方法论的派别之争,而应当结合传统的概念分析方法与自然主义所提供的经验研究方法,这样不仅可以使法律理论的建构重新回到其所试图实现的根本理论目的上来,而且也有可能进一步为处于困境中的新分析法学提供更为宽泛的研究路径和更为开放的研究空间。法律理论的建构方式问题正日益成为新分析法学中的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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