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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对贝卡里亚刑法思想的传承和超越 |
| 索引号 | D914.04/20118 | |
| 分类号 | D914.04 D914(刑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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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姜敏、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5118-1014-4 | |
| 页数 | 206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0.00 | |
| 标签 | 罪刑法定、贝卡利亚、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190-203页)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贝卡里亚生平和《论犯罪与刑罚》产生的时代背景、第二章贝卡里亚功利主义刑法思想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第三章贝卡里亚功利主义犯罪评述等。 | |
《对贝卡里亚刑法思想的传承和超越》主要内容简介:贝卡里亚是刑法学界家喻户晓的伟人,《论犯罪与刑罚》是誉满古今的经典名著。此人此书传承的思想引领了几个时代的刑法学,并继续教育着21世纪的刑法学人。贝卡里亚对封建刑法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并建立了功利主义刑法体系。贝卡里亚以“趋利避害”为基本特征的“需要”人性观,是其论证犯罪和刑罚的理论根据,亦是其功利主义刑法体系建立的思想基础。他借助社会契约展开功利主义刑法体系构建,从理论上论证了刑罚权源于公民权,实现了刑罚权起源之历史性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导致了刑法理念革命性改变——从“国家本位”转向“公民个人本位”,在理论上实现了刑法领域“人之解放”。为保护公民个人权利,针对封建刑罚的残酷、肆意、野蛮、擅断,《论犯罪与刑罚》建构了三大公理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均衡原则和刑罚人道主义原则,这在当时的影响巨大。但由于时代的局限、贝卡里亚对君主的妥协和保守,决定了他认识不到人民的力量,所以一直期望君主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保护人民的权利,这在实践上决定了公民权利的保护最终将是南柯一梦。笔者在解读贝卡里亚思想的同时,对《论犯罪与刑罚》进行了反思,认为要在实践上真正保护公民的权利,实现“公民个人本位”之司法民主思想,就应把普通公民都认同的最基本的道理、最基本的是非观、最基本的善恶观、最基本的人类感情,即常识、常理和常情,作为判断刑法是否合理与正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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