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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音乐美学引论 |
| 索引号 | J601/20115 | |
| 分类号 | J601 J601(音乐美学) J60(音乐理论) J6(音乐) J(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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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修金堂、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81096-360-2 | |
| 页数 | 356页 : 图, 肖像 ; 21cm | |
| 价格 | CNY29.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音乐本体——属性论,将音乐形式定为“独立性”存在的本体;将内容、美、风格定为“依附性”存在的属性。下卷音乐审美——价值论,将审美定性为美育的本质,将艺术的认识、教育功能划归于美育范畴,二者均在审美——美育中进行。 | |
《音乐美学引论》的主要内容是:上卷音乐本体——属性论,将音乐形式定为“独立性”存在的本体;将内容、美、风格定为“依附性”存在的属性。本卷值得提及的是:在方法论上尝试向自然科学靠拢。如形式论,以格式塔原理(贝塔郎菲定律)阐释之,并导出一个新的相关性与新质性的“关系公式”;如内容论(准本体论),又以经典的反映论阐释之,简介了符号论的“能指”与“所指”概念,并导向发生认识论的S-(AT)-R公式。属性论,则确立了“美物与美感互生互证原理”,以及美的“自我确认性”;首次分出形式美的总法则与分法则;尝试作出风格的分类,提出风格的沿袭与衍生律等;最后,在逻辑篇里,将自律、他律论与形式(能指)、内容(所指)论统一。
下卷音乐审美——价值论,首先将审美定性为美育的本质,并将艺术的认识、教育功能划归于美育范畴,因为二者均在审美——美育中进行。在审美论中,阐述了诸多问题:如赏乐感性的“听懂”是懂美;理性的“听懂”需诠释的问题;如感受力是个“自我酿造力”,理解力是个“自我开掘力”的“内在力”;如指出评论标准有二:功利标准、审美标准等。本卷值得提及的是:简要地涉猎了现代派的诸多理论。如现象学美学、解释学美学、存在主义美学、接受美学等,勾勒了一个现代美学简约的轮廓,以使初学者循此继进。价值论,先指出审美是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进而阐述了音乐美育“辅德启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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